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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119”消防宣传月 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1 10:37:59
专栏:全市动态

 营消传发2018〕160

各市(县)、区消防大队:

扎实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和行业、部门以及社会单位、广大群众重视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落实冬春火灾防控措施,有效维护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支队决定在全市范围广泛开展“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消防宣传“八进”为抓手,以新媒体平台为主阵地,联合各类新闻媒体,结合冬季火灾防范重点,集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参与性强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增强社会公众抵御火灾和自防自救能力。

、活动主题

全民参与  防治火灾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1月1日至30日

四、活动安排

宣传月期间,全市围绕活动主题,统一组织开展五个主题宣传活动。

(一)以特色宣传活动为依托

支队在理工学院举行高校大学生“学消防、体验消防、知识问答、隐患自查”系列互动宣传活动;开展“百度”、“美团”外卖行业“骑手送平安”活动,现场进行授课培训并开展燃烧电动车模拟实验,讲解电动车违规充电的危害,提醒外卖派送行业及市民规范电动车存放和充电行为;在万达广场举办消防亲子体验活动,邀请家长及孩子参加互动,通过举行“小画展、小书法、小体验”来进一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提升家庭防火意识。

宣传月期间,支队将统一下发活动海报模板,各大队按照“有舞台、有内容、有特色”的原则开展各类宣传活动,其中,站前大队开展商场、市场安全宣传;开发区大队开展酒店、娱乐类场所安全宣传;老边大队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安全宣传;滨海大队开展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宣传;盖州大队开展温泉洗浴、大棚类安全宣传;大石桥大队开展农村、集市安全宣传;西市大队开展养老院类安全宣传。在开展有特色宣传工作的基础上,各大队结合自身辖区实际特点,针对火灾高发类场所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真正做到“搭台唱戏”,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以广泛宣传提示为手段

支队将邀请营口市知名媒体人、杰出代表、消防志愿者等热心消防工作的公众人物拍摄消防公益宣传片(1分30秒),各大队负责与相关单位协调,在全市户外LED显示频、KTV开机画面、电影院放映前、楼宇电视等处进行全面推广。

各大队将辖区内现存各处消防宣传提示广告牌进行重新排版更新,11月底前完成60%广告牌内容更新,12月底前更新率达到100%;活动月期间,各大队在街道、社区、小区悬挂宣传条幅不少于50条、张贴消防安全告知书不少于500份;支队将统一安排各大队开展消防宣传车“流动消防课”大巡游活动,不间断播放消防常识短片和安全提示,各大队设立宣传巡游点不少于20处

(三)以扩大媒体宣传为拓展

各大队在活动月期间重点针对火灾防控、灭火救援、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开展灭提宣传报道,市级媒体发稿不少于5篇开发区大队、老边大队、盖州大队、大石桥大队充分利用县区电视台、电台循环播发节日期间消防安全提示,每天不少于10条次,协调出租车LED、公交车LED屏幕滚动播发消防安全提示,西市大队负责协调营口市区范围内出租车LED屏幕,监督管理科负责协调市内公交车LED滚动播发消防安全提示;监督管理科负责协调移动、联通、电信公司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在11月9日、11月19日、11月29日当天发送提示短信不少于5万条;各大队于11月9日前上报3家消防违法单位,支队将统一对消防违法行为进行分批次进行曝光;大队要利用好官方微信配合“119”消防宣传月活动,策划互动性强、适合传播的宣传报道,推送安全常识,形成强大宣传声势。

(四)以开展宣传培训为平台

各大队指导辖区医院、社会福利机构、商市场、歌舞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对现有提示标识进行查缺补漏,确保全面无死角;加大社会单位培训力度, 分批次对各级党政机关、政府部门、乡镇街道、社区负责人、管理人等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各大队每名监督员开展不少于4次宣传培训,培训人数不少于1.5万人,并对培训内容、影像资料存档备案,做到工作“有开展、有内容、有档案”。

(五)以消防常识普及为契机

支队统一下发消防常识展览模板,各大队对原有展板进行更新,宣传月期间,选取人流密集的场地开展集中展览,设置宣传驿站对群众进行讲解服务,各大队设立宣传点累计不少于10处,发放宣传资料不少于5000份;充分借助消防队站、逃生体验室开展宣传活动,邀请市民走进参观,每周组织不少于1次的参观体验,切实帮助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掌握应急避险、自救互救技能。

五、有关要求

(一)注重宣传实效。各大队要抓住“119”消防宣传月的有利契机,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推动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要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和形式,充分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将消防安全知识传播到社会每个角落。

(二)强化信息反馈。宣传月期间,要保持信息渠道畅通,重要信息和活动及时上报,各大队要召开专题会议部署119宣传月工作,抓住重点,认真谋划,积极发动,11月3日前,将大队119工作方案上报支队宣传信息中心,11月22日前,将“119”消防宣传总结、台账、视频、图片资料通过互联网邮箱279087687@qq.com上报支队宣传信息中心。

联系人:康志鹏;联系电话:964619(移动虚拟号)。

 

附件:“119”消防宣传月宣传工作开展汇总表

 

 

 

 

营口市消防支队

2018111

 

 

 


“119” 消防宣传月宣传工作开展汇总表

 

项目

 

单位

中央级

媒体发稿

电视台

播放公益广告和提示字幕

消防安全大培训场次

消防安全大培训

人数

消防宣传展板展览场次

消防宣传车流动宣传场次

重点单位疏散逃生演练

社区疏散逃生演练

电动车燃烧试验展示

站前大队










开发区大队










老边大队










滨海大队










盖州大队










大石桥大队










西市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