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水上运输源头监管工作,确保辖区内旅游船舶安全顺利营运,2018年年初以来,营口市交通局执法队(辽宁省船舶检验局营口检验处)陆续开展了开航前的船舶检验工作。
此次检验包括营口辽河公园、北海地质公园、鲅鱼圈山海广场、白沙湾、鼎祥旅游区、盘锦红海滩苇海湿地、绕阳湖、含章湖等景区共计70余条旅游船舶。营口市交通局执法队对各旅游船舶分别进行了下水前检验和下水后效用试验两次检验,以确保船舶船底外部无缺陷,船舶机器、设备正常运转,技术状况符合安全航行条件。
对于检验发现的存在安全隐患的船舶,营口市交通局执法队已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对于符合航行要求的船舶,营口市交通局执法队还要求经营者在运营期间要切实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做好隐患排查工作,航行中务必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下一步,营口市交通局执法队将继续完善旅游船舶检验工作,保障船舶检验质量,为经营者做好服务工作,为广大游客提供安全保障,助力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