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喜庆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的明显减少,机关部门滥发购物卡和福利津贴的基本杜绝,开公车办私事的不见了,办事大厅、服务窗口对群众的态度越来越好……”营口市许多干部群众对发生在身边的变化是这样评价的。
刚刚过去的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把“越往后执纪越严”融入到思想中、落实到行动上,有力推动了党风政风持续好转。全年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4个、处理192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70人。
市委把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制定印发《关于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三年计划》等42件制度文件,主要领导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并多次强调抓好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市纪委监委作为专责机关,多次会议研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持续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将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作为党的建设指标考核的重要内容,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细化为71类表现形式,纳入监督的主要内容,组织82个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委监委(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签订责任书,层层压实“两个”责任、逐级传导工作压力。下发《关于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开展谈话提醒情况登记报送工作的通知》,发放了《运用“第一种形态”工作手册》,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运用“第一种形态”约谈提醒5101人次,建立台账,每月报送,实现全覆盖,对加强日常监督、遏制“四风”问题发挥了关键作用。
紧盯重要节点,坚持早部署早提醒。针对年节假期容易出现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市纪委监委都提前下发通知重申纪律要求,开展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自律意识,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拓宽监督渠道,及时发现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发挥好信访举报网站、12388电话举报窗口、微信举报平台作用,与传统的来信、来访举报共同形成立体化监督网络,对受理的“四风”问题线索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充分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
看住“关键少数”,管住重要领域。针对党员干部在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方面存在的顶风违纪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办公用房和公务用车专项整治,对9268间办公用房、2924辆公务用车纳入台账管理,对346名市管干部的办公用房重新逐一登记,发现问题12起、处理13人。严格落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备制度,对50名违规操办者从严惩处,及时通报典型案例,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开展异地交叉互检,提高监督实效。坚持节点集中查和日常持续查相结合,组织各县(市)区、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每月开展异地检查,共组成450余组(次),对350多个单位进行明察暗访,排查车辆1000余台,发现并处置问题线索80余条,营造了从严监督执纪的高压态势。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过程中,对暴露出的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问题,坚决实施“一案双查”严肃问责。大石桥市广播电视台出现3名副台长违规操办子女婚宴问题,该市纪委监委在对直接责任人严肃查处的同时,对负有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时任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局长哈某某,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孙某某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在社会上引发强烈反响,起到了“问责一件、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2018年,全市问责党员干部144人,处分96人,整改问题119个,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坚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既是浓厚正风肃纪氛围的管用一招,又是纪检监察机关增强震慑的重要举措。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报纸、网站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54起、73人。通过高频率、常态化的通报曝光,持续释放出违纪必究、执纪必严、常抓不懈的强烈信号。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还注重查纠并举、标本兼治,对发生的违纪问题及时梳理薄弱环节,向相关单位提出监察建议,科学制定改进作风相关规定,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滴水穿石,一滴不可弃滞。在充分肯定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同时,必须清醒看到,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顶风违纪的现象仍然存在,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仍然突出,整治“四风”问题的任务仍然艰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呼唤新作为。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保持坚强政治定力,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驰而不息、持续发力、久久为功,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