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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0日,营口交警支队高速一大队民警在沈海高速鲅鱼圈收费站开展统一整治行动。10时22分许,民警发现,从沈阳方向下高速的一辆牌号为辽K2XXX的白色奇瑞小型汽车在匝道停车换驾驶员。这一行为引起警方的注意。
由于在高速公路驾车时间比较长,更换驾驶员是常见现象。但是在高速公路下道口车辆速度很快的情况下,停车是比较危险的。出于安全考虑,民警上前告知驾驶员,要在出高速收费站后更换驾驶员,不能在这个地点随意停车。驾驶员并不理会,快速将车开到收费口准备出站。民警立即将车拦截。经查,之前在高速公路驾车的赵某还未取得驾驶证。调取沈海高速公路的监控,证实车辆确实是赵某驾驶,起初是其男朋友于某在西柳收费站上高速后把车交给她开,于某也承认把车辆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赵某驾驶的违法行为。
按规定,交警部门对赵某给予行政拘留10天、罚款2000元的处罚,对违法人于某给予吊销驾驶证、罚款2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