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全国工商联、国家开发银行联合组织开展了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方案申报和专家指导评估工作,确定营口市等13个城市为东北地区民营经济发展改革示范城市。近年来,我们按照“全民参与、政策扶持、拓宽领域、放手发展”的原则,尤其按照国家批复的“营口市重点在政策环境、创新环境、市场环境建设及促进民营经济转型升级领域开展示范工作”等内容,在发挥市场主导基础上,强化政府引导作用,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促进了非公经济健康发展。
通过强化组织领导、突出政策扶持、全面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坚持创新驱动,注重要素保障等六方面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为营口是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