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省长质量奖是省政府依法设立的辽宁省最高质量奖项,是省政府授予质量管理绩效卓越,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在全省同行中具有标杆示范作用,对辽宁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奖励。省长质量奖每两年评定一届,分设金奖、银奖2个奖项。其中金奖每届不超过3个,银奖每届不超过7个,一般从管理水平高、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有后发优势的组织中产生,同时鼓励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服务业、节能环保产业等重点行业的龙头骨干组织以及成长性强的中小企业积极申报。
为进一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快推进我市质量品牌创建,激励引导企业树立卓越质量理念,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为我市培育一批品牌影响力大和质量竞争力强的优秀企业,按照省长质量奖评委会《关于开展2019年辽宁省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积极组织各县(市)区开展省长质量奖申报工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筹划组织,明确工作要求,突出全市高端装备、智能制造、新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积极鼓励企业参与申报。在申报过程中,市市场监管局认真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为企业进行咨询解答,并组织部分单位参加了省市场局省长质量奖标准培训。最终,营口金辰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石钢京诚装备技术有限公司、鞍钢股份有限公司鲅鱼圈钢铁分公司、营口阿部配线有限公司、营口春港实业有限公司、辽宁津大肥业有限公司共6家企业向省长质量奖评委会报送了申请材料,我局超额完成了省局规定我市不少于4家单位申报省长质量奖的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