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辽宁省食品安全建设年实施意见》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全市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扎实有效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营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4月18日召开了市直管食品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约谈会。会议由食品流通科牵头组织,分管食品工作的副局长陈亦军同志到会做重要讲话,市直管的9家大型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食品流通科和特殊食品科分别对食品(食用农产品)、特殊食品销售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详细的解读,从法律层面对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进行了再讲解,强调了食品经营企业自律制度的重要性。针对第一轮巡查过程中9家市直管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剖析。特别是对肉类食品安全建设、蔬菜安全建设、面制品和淀粉制品安全建设、进口食品安全建设、饮料和酒类产品安全建设的相关要求进行了系统的说明和阐述,进一步强调经营者在完善制度、开展自检自查等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
参会的食品经营企业负责人先后做了表态发言,纷纷表示回去后将依照食品经营主体责任及监管部门提出的要求认真整改,规范管理,诚信经营,确保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树立食品经营企业的良好形象,为全市食品经营者起到表率作用。
陈亦军副局长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不只是简单的健康问题,更是一项政治任务。二是要依法严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经营中的各种违法行为,全力以赴保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三是要增强风险意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确保经营的食品资质合法、手续齐全、来源可查,发现问题食品要及时报告。四是要加强宣传,正确引导,科学防范,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推动食品安全社会共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