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搜索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关于《营口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0-30 09:03:48
专栏:政策法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辽宁省湿地保护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贯彻落实《辽宁省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科学指导我市湿地管理工作,我局组织起草了《营口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相关意见建议。

公示期:2023年10月27日—2023年11月27日(1个月)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通过信函或电子邮箱将意见反馈至营口市林业和草原局,以单位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请在反馈意见后注明姓名及联系方式(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人:刘莎 刘林

电话:0417—2910130

邮箱:yklcjbhd@163.com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东19号

邮编:115000

附件:《营口市湿地保护规划(2023-2030)》征求意见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