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搜索
站内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专项治理 >专项治理
沈阳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26 08:50:20
专栏:专项治理

  9月20日,从沈阳市应急局了解到,从9月中旬至12月底,沈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此次专项行动,覆盖全市各地区、各行业领域,重点突出整治消防、城镇燃气、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老旧房屋以及冶金工贸、非煤矿山、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突出整治近期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事故隐患突出、安全监管薄弱的重点区域。

  消防安全领域

  深化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石化企业、动焊场所、养老机构、幼教机构、文物建筑、标志性建筑、“九小场所”等高风险场所综合整治。紧盯纺织、服务、食品、日用百货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学校、医院、市场、商场、影院、网吧、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物流、仓储等密集型企业,督促落实行业消防安全规范化管理。对居民楼院楼道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企业下库上厂、前店后厂等三类突出违法行为实施清查清理。加强居民区日常扫楼入户巡查检查,排查“城中村”、群租房、老旧小区、“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违规用火用电取暖等隐患问题。深化消防“生命通道”排查治理,集中整治影响疏散逃生隐患问题,依法查处占用、堵塞、锁闭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违法行为。

  城镇燃气领域

  深入排查整治企业生产、充装、经营“问题气”等安全风险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瓶”“问题阀”“问题软管”等燃气具安全风险和使用“万能枪”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深入排查整治餐饮场所“问题环境”等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危险化学品领域

  重点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风险隐患。重点整治未认真组织摸排、管控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重点整治企业未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2022)》要求制定实施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重点整治小作坊、小企业、黑窝点无许可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重点整治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安全管理不规范、零售店(点)设置不规范等问题,严厉查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

  建筑施工领域

  聚焦高处作业、深基坑、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围绕防坍塌防坠落,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行动。开展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强化日常巡查、动态监控和安全检查。严格管控“危大工程”以及隧道(洞)施工等高风险作业环节,严厉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等行为。

  道路交通领域

  强化“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及其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事故多发路段安全管理,紧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桥梁、隧道、涵洞等重点部位,排查治理易受浓雾、雨雪、低温冰冻天气影响导致较大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路段安全风险。重点排查治理缺少防护设施或防护能力不足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长大下坡、桥梁隧道和施工路段,事故风险突出的普通国省道穿村过镇、开口过多、平交路口路段,以及农村公路沿线摆摊设点或赶集、赶圩等各类占道经营问题。严查酒驾、醉驾、超速、超员、超载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公路路域环境管理机制,以国省干线公路、高速公路、重点农村公路建筑控制区为范围,实施路域环境综合整治。

  老旧房屋领域

  突出排查城中村、城乡接合部、拆迁安置区、学校周边、医院周边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等重点区域用于商业娱乐、交通运输、餐饮住宿、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养老和社会福利、宗教活动的经营性自建房和涉及公共安全、人员密集的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沈阳市城市危险房屋特别是老旧房屋情况,加强危险房屋管理,严格落实三级监护责任,强化巡查和管控,避免发生房屋安全责任事故。

  其他行业领域

  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要求,文化旅游、特种设备、非煤矿山、冶金工贸、卫生医疗、油气长输、供水排水、供电通信、教育、体育、民政、邮政寄递等其他行业领域,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切实消除各行业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