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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石桥市开展非煤矿山 长期停产停建专项整治行动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5-30 10:38:17
专栏:专项治理

    为进一步推动落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职责,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高风险企业安全管控措施,坚决把重大风险化解到位、管控到位,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加大安全监管能力,全面提升非煤矿山安全水平。大石桥市应急管理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非煤矿山长期停产停建专项行动。

    要求非煤矿山企业在停产停建期间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停产停建安全技术和管理措施,切实加强领导带班和专人值守工作,并将主要负责人和值守专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公示在矿(库)区醒目位置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要对生产场所、设备进行全面清理,原材料、设备、工具要按规定入库,严防危险化学品、火工品遗留在生产场所。危险场所、矿(厂)区周围、通向矿(厂)区道路要设置安全警示标牌,防止无关人员进入。重要生产部位按规定关机断电、封锁闭锁,同时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和消防通道畅通。要储备必要的应急抢险设备和物资,放置在便于应急时使用的地方,确保有效防范事故、妥善处置险情。禁止以设备调试、检修为理由擅自组织生产,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