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加强全过程科研诚信管理。完善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将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人计入科研失信行为数据库,加强科研诚信审核。
二、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过程中,对伪造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撤销;已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予以解聘,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情节严重的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加强考点技防设施建设,提高技防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和省招考委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会精神,考点技防设施进行了升级改造,实现了全市统一布控,将有效识别和防范考试过程中的高科技作弊现象。
四、强监督检查,狠抓考风考纪。
为加强考点考试安全和考风考纪管理,我们在所有考点楼层派1名监察员,每8个考场派1名网上巡查员,实行包楼层、包考场进行监查。同时向各考区派驻监(督)察组,组建考风考纪飞行检查组,对全市各考区、考点考风考纪进行监督检查。在市指挥中心,新增设4台电脑,分别对4个考区考试情况进行专门巡查。我市将对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进行严肃处理。对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追究法律责任。今年我省将继续对考试录像资料实行县(区)、市、省三级同步回放审查。
五、真受理人民群众的监督举报。
考前和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和公安局将面向社会公布公开举报电话。市教育局举报电话将受理人民群众涉及高考问题的各种举报,重点受理关于考生及教师参与违纪舞弊问题的举报;市公安局举报电话主要受理人民群众关于社会不法分子出售所谓高考试题、答案及非法制、售高科技作弊工具等违法犯罪活动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