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3月21日,市交通局执法队对4家新办港口企业开展了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工作。
这是港口许可职能移交至市行政审批局后开展的首次核查工作。此次核查采取座谈交流、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主要对企业的港口经营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现场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各港口企业均符合港口经营资质,也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在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未严格执行,缺少安全检查、隐患复查、应急演练等相关记录。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市交通局执法队对企业提出整改时限,要求企业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市交通局执法队将在企业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确保企业整改完成。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新办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也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下一步,市交通局执法队将按照2018年的检查计划继续开展新办港口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