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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交通局执法队开展新办港口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工作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1-23 10:43:39
专栏:专项治理

根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要求,3月21日,市交通局执法队对4家新办港口企业开展了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工作。

这是港口许可职能移交至市行政审批局后开展的首次核查工作。此次核查采取座谈交流、查看资料、实地检查的方式,主要对企业的港口经营资质、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应急预案、现场设施设备等方面进行了检查。

 检查中发现各港口企业均符合港口经营资质,也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主要存在的问题表现在虽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但未严格执行缺少安全检查、隐患复查、应急演练等相关记录。

针对检查出的问题,市交通局执法队对企业提出整改时限,要求企业在时限内完成整改。市交通局执法队将在企业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确保企业整改完成。

 通过此次检查,进一步强化了新办港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也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下一步,市交通局执法队将按照2018年的检查计划继续开展新办港口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核查工作确保行政审批与行业监管的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