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初至8月底,我市按照全省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的统一部署,以规范社会组织管理为重点,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目标,对社会组织违规经营、违规收费以及长期不开展活动、不接受检查等11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强势治理,坚定落实,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达到预期工作目标。我市开展工作的主要做法及取得的成效得到了辽宁省民政厅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充分肯定,并刊发专版简版在全省范围内宣传报道。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在全市政府部门及直属单位通报了我市扎实推进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典型做法。
一、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情况
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的对象是我市登记注册的1488家社会组织(社会团体507家、民办非企业单位981家),其中市本级440家(社会团体24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192家),清理规范工作从5月初至8月中旬分为调查摸底、清理确认、依法处理、检查验收四个阶段组织实施,并已经全部完成。全市注销登记201家、撤销登记238家、责令整改233家,清理规范占比为45.1%。其中市本级清理规范占比为71.4%,盖州市占比为32.7%,大石桥市占比为37.6%,站前区占比为43.9%,西市区占比24.7%,老边区占比39.3%,鲅鱼圈区占比为27.8%。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我市以思想认识为基础,坚决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加强清理规范工作的领导,全面抓好落实。一是高度重视,摆正位置。市委、市政府把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纳入优化营商环境一项实际举措,把清理规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先后多次召开常委会议和政府办公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并以市委、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全市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方案》(营委办发〔2018〕34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审定工作方案、亲自过问进展情况,并把清理规范工作作为促进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举措加以推进。市政府有关领导先后3次专题听取汇报,进行工作调度,6月中旬市政府在《政务信息》第21期、市委办在《营口信息》第23期内刊上刊发了全市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情况。二是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全市调整充实了社会组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规范工作,组长由市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市政府主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41家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办公室设立了2个督导组和1个协调组,对接联系34个市直业务主管单位和6个县(市)区。各县(市)区也全部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为抓好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提供了组织机制保障。老边区清理规范领导小组与各业务主管单位签订了工作承诺书,进一步提高站位、压实责任。三是广泛调研,周密部署。为加强清理规范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我市民政部门先后多次到省民政厅和兄弟市学习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实务,并深入到10多家社会组织进行调查研究。于5月11日和31日分别召开了全市民政系统任务部署会和全地区清理规范任务部署动员大会,明确了清理规范对象、内容和阶段划分及相关措施,提出加强领导、突出重点、严明纪律等工作要求,会后各县(市)区也制定下发方案,召开了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同时利用报刊、门户网站和“行风政风热线”广播电台等多种形势加强新闻报道,营造了良好的清理规范工作氛围。
(二)突出重点,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多、层次多,情况复杂,必须以多种措施为方法,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做到重点突出,整体联动,齐抓共管。一是落实会议制度,密集调度。市民政局通过阶段书面报告和专项会议汇报等形式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领导支持;建立了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制度,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了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建立了周报告、阶段汇报和情况通报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民政局)主要领导坚持每周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分析研究问题,加强工作统筹调度,积极协调报刊公告费用、研究简化注销程序、依法处理等工作。6月29日全市召开清理规范推进会议,传达省推进会杨景云厅长的讲话精神,通报前段工作进展情况,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对进度较慢的县区提出严厉批评。8月7日全市召开清理规范收尾攻坚推进会议,传达省督查组织反馈意见,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下发各业务主管单位及县区民政局整改落实。二是扭住工作重点,精准发力。清理规范的主要内容有11项,但重点任务是规范收费问题、清理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和处理长期不开展活动问题。各级民政部门及各业务主管单位坚持以治理问题为导向,摸准情况,直面矛盾,通过电话约谈、限期整改、依法撤销等方式推进清理规范工作。针对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问题,结合年检工作对会费标准制定程序、服务性收费设立依据、评比表彰报批手续等从严审查,并制作《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承诺书(示范文本)》、《行业协会商会法人治理结构(示范文本)》供参考使用,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提升行业自律水平;针对领导干部兼职问题,要求组织人事部门从严控制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干部)兼职行为,对已审批备案的领导干部,由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部门汇总后上报组织部门进行集中交叉审核、重新确认,坚决杜绝未履行审批程序兼职取酬的问题;针对长期不开展活动问题,采取限期注销和依法撤销办法,坚决解决顽疾。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强势推进。为确保清理规范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一方面全市统一建立了社会组织责令整改、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领导干部兼职、行业协会商会收费5本台账,实行清单调度、台账销号机制,对未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单位书面报市委、市政府;另一方面领导小组起草了《全市开展社会组织清理规范专项工作督查方案》,于7月底和8月中旬全面督查和验收了各县(市)区和各业务主管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当面指导和批评了有关责任单位和个人。四是打通最后一公里,破解难题。针对社会组织主动退出补充制度不完善,县(市)区民政局与行政审批局刚完成职能交接,部分拟注销的社会组织在办理中出现了卡顿、迟滞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区分三种注销情况分类办理,强力打通清理规范的“最后一公里”:有财务收支、决策机构能有效履责的,按正常注销程序办理;成立以来无财务收支、决策机构不能有效履责的,按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消极被动、等待观望、有严重问题的,限期没有递交注销申请的依法予以撤销。同时我市还将责令整改问题细化为治理结构不健全、不按时年检、没按时换届、领导干部兼职待审批、名称不规范等五类问题,分别制定措施、明确职责、销号办理,确保了清理规范任务落地生根,兑现结账。五是建章立制,以制度巩固成果。按照“以治理促规范,以规范促发展”的思路,我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制定了《营口市社会团体内部管理制度指引》、《全市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管理办法》、《营口市社会组织行政执法检查实施细则》、《营口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规定,进一步保障清理规范后的社会组织自主、快速、健康发展。
(三)严格标准,全面整治,成效明显
本着清理全覆盖、规范全到位、整改全落实的目标,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专项工作彻底、圆满、达标。一是规范了社会组织的内部治理结构。对存在问题有存续必要的社会组织,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233份,并限期整改完成,进一步健全了社会组织民主决策机构,有力规范了变更登记、年检换届、党组织组建等问题,同时协调财政部门对整改不合格单位不予发放会费收据。二是处理了名存实亡的僵尸组织。全地区注销、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共439家,社会组织退出率为29.5%。其中盖州市率先实行简化注销流程,注销办理效率明显提高,各地财政部门、宣传部门对社会组织依法处罚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使得市本级、盖州市、大石桥市、鲅鱼圈区等地顺利实施了撤销处罚报刊公告。三是清理了领导干部在社团兼(任)职问题。在社会组织中兼任职务的16名领导干部全部退出了兼职,保留的73名领导干部已全部履行审批手续。四是治理了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问题。全地区存续的95家(市本级69家)行业协会商会,68家无会费等收入,有会费收入27家中拟降低会费标准4家,没有发现强制入会和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等违规经营、违规收费问题。五是理顺了登记管理体制。4家市管民办非企业单位,由于前置审批权限已下放县区,本着权责明确、属地管理等原则,已办理移交手续。
三、下步工作安排
社会组织清理规范是一项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要求高的工作,我市此次清理规范工作成效明显,有力解决了管理工作中的历史顽疾,进一步净化了社会组织发展环境,全面锻炼了执法队伍,开启依法管理的新秩序。但就社会组织长期发展而言,还有内部治理和简化退出机制等许多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还有名称规范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整改。我市还需持续用力、深入推进,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常态化、制度化。针对我市社会组织行政审批与事后监管分离的情况,把问题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扎扎实实做好清理规范的“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研究与探索,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党的工作网络,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大等级评估力度和范围,逐步形成实在具体、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清理规范后的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营口市民政局
2018年11月2日